2011年3月16日 星期三

ECFA審議完成後 半年內啟動四項協商


立法院臨時會今天(17日)處理兩岸經濟協議(ECFA)協議文本。經濟部國貿局長黃志鵬表示,在ECFA完成審議程序後,未來ECFA生效後半年內還有包括商品貿易協議、服務業貿易協議、爭端解決機制以及投資保障協議等4項協商要進行,這些都是在協議文本當中已經明定的事項。至於ECFA生效日是何時?多快會生效?黃志鵬表示,審議完成後得完成必要程序,這部份他無法回答。



至於主要專責溝通、解釋以及執行等任務的「兩岸經合會」,參與官員層級為何?黃志鵬指出,經濟部已經向陸委會提出我方的架構,至於參與層級是否為次長級領軍?還是要看雙方決定,目前則是由陸委會、海基會跟對岸進行聯繫工作。

文章來源: 央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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