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2日 星期二

政府擬設不動產養老基金


工商時報【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行政院明天(7日)將討論「以房養老」政策,據內政部初步規劃,由「政府出資、銀行代辦」,政府將設立一筆「不動產養老基金」,每月固定支付老人固定生活費,最快101年開辦。

經建會已將以房養老政策可行性評估報告上呈行政院,政委薛承泰明天將首度召開跨部會議討論,決定就修法或另立專法,財源籌措,開辦形式等政策方向。經建會建議在不修法前提下,朝可行方向推動,將不動產去化為現金,扶助老人生活,以因應人口老化時代來臨。

內政部初步規劃,以65歲以上單身老人,手中持有不動產以致無法適用社會救助法資格的人,優先納入試辦對象,貸款成數約在5~6成。

以房養老政策,依據經建會可行性評估建議,採「政府出資、銀行代辦」方式,金融機構只負責代辦業務,沒有直接承辦貸款,房地產抵押所有權不在銀行手上。

政府將設立一筆「不動產基金」,按月固定給老人一筆生活費,而基金財源,擬積極向財政部爭取公益彩回饋金支應。

據退輔會初步調查老榮民的意願,老榮民都不願將不動產去化兌換成現金來養老,顯見這項新政策、新商品在國內十分陌生,有待政策宣導。

文章來源: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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