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0日 星期四

陸住房保障法 直接干預房價


旺報【記者陳曼儂/綜合報導】
賣屋


「這麼高的房價,是給人住的嗎?」大陸面臨高房價的壓力,除了地方政府陸續推出法條外,傳出大陸官方已經修法「直接干預」房價,第一部有關住房保障的專門立法已經成型,省政府將有權直接規定賣屋價格。

據新華網報導,大陸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已形成基本《住房保障法》,目前正在徵求各方意見,並列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畫和國務院2010年立法計畫,若無意外,可在2013年前出台。

控制房價於法有據

已形成的《住房保障法》,內容包括城鎮基本住房保障標準、範圍、方式,保障性住房規畫、建設與管理,住房租賃補貼,土地、財政、稅收與金融支持,基本住房保障的組織落實,農村住房保障制度等。

《證券時報》報導,該辦法的核心內容也包括:當房價出現較大幅度上漲時,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省級物價部門有權直接出手限制商品房銷售價格,譬如直接規定利潤多少、銷售價格等。

大陸《價格法》中,就規定5類商品和服務可以讓政府定價,包括與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關係重大的極少數商品,資源稀缺的少數商品,以及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外界多認為控制房價於法有據。

其實已經有許多地方政府對房市進行調控,像今年9月深圳市就規定,如果房價出現劇烈波動,價格綜合管理部門可以「告誡」企業,甚至處罰。

北京也將在12月1日起實施兩項新政,市住建委要求商品房在辦理預售屋許可時,開發商必須將房價、折扣等資訊上報,也規定商品房預售資金應全部存入監管專用帳戶,優先用於工程建設。

應對不同層次補貼

清華大學房地產法研究中心主任申衛星認為,若要立法保障住房,就不能讓目前的住房供應只依靠市場,要另闢一個領域,來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需求,並讓住房需求由「居者有其屋」轉向「住有所居」,譬如針對不同層次,推出廉租房、公共租賃房、經濟適用房等補貼與財稅支援。

不過也有網友看衰,認為不管再多部門管理都沒用,因為在地方政府的政績和財政誘惑下,拆遷條例遲未出台,房地產行業擁有金錢和權力的巨大能量,加上房地產是部份地方的支柱產業,一旦破滅,可能引發一系列危機,以近來物價飛漲的狀況來看,可見物價部門也是回天無力。

文章來源: 旺報

文章轉載: http://house.iphone-seo.info/new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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