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1日 星期一

金融早收 保險業532條款從寬認定


(中央社記者程韻璇台北24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ECFA金融業早收清單中,中國開放台灣保險業赴陸在准入門檻的532條款可以從寬認定;在證券期貨業方面,則允諾縮短台灣業者申請QFII的核准時程。



第4次ECFA正式協商與第5次江陳會預備性磋商會議今天敲定ECFA早收清單內容。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兩岸ECFA(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早收清單中,證券期貨業和保險業,陸方各有3項和1項承諾,台灣對陸方無承諾。

證券期貨業方面,大陸對台灣證券期貨業申請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給予便利;證交所、期交所列入大陸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投資金融衍生產品交易所名單;並簡化台灣證券從業人員在大陸取得執業資格程序。

證期局副局長張麗真表示,台灣已有7家業者申請QFII資格,由於在中國申請QFII十分複雜,除需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還要中國外匯管理局同意,中國允諾給予台灣業者申請時程上的便利,縮短時序。

另外,金管會也指出,台灣會計師事務所在大陸地區執行臨時審計業務的停留期間將由目前的半年延長為1年,不過此項列在非金融服務業的早收清單。

保險業方面,中國允許台灣保險業者申請准入門檻的532條款(資本額50億美元以上、設立滿30年且在大陸地區設辦事處2年以上)時,可以以整合或策略合併所組成的集團為認定標準。

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表示,這代表台灣保險業者對532條款可以獲得從寬認定,金控母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合併計算年限或資本額。990624

文章來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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