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6日 星期二

一泊二食住房專案廣告不實 公平會罰煙波大飯店10萬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2)日委員會議通過,煙波大飯店在網頁廣告刊載的「冬暖賞味」一泊二食住房專案,未說明訂房限制條件,就服務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因而處煙波大飯店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指出,煙波大飯店無法接受消費者在98年12月24日「冬暖賞味」住房專案訂房的原因,是因為蝶屋日本料理餐廳當天客滿,但如果蝶屋日本料理餐廳客滿即無法接受這項住房專案訂房,可見蝶屋日本料理餐廳客滿與否屬重要交易資訊,且有座位限制,但卻未在廣告中揭示,很難說是已克盡其廣告主明確完整表示之義務。

公平會並表示,煙波大飯店明知耶誕夜向來為餐飲業者最忙碌的節日之一,餐廳也常常客滿,可以預知當天餐廳一位難求,因而可能無法提供住房專案,且其已有多次舉辦類似活動經驗,明知可能無法提供,卻未採取補救措施,反而期待消費者提早幾天訂房,雖然煙波大飯店後來有修改網頁表示「12/24本專案已客滿,敬請見諒!」,但更顯示原廣告未克盡明確完整表示之義務,核已構成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

文章來源: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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