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7日 星期三

ECFA/保險業准入532條款、證券業申請QFII將從寬認定


兩岸簽署ECFA的早期收穫清單出爐!在金融服務業部分,針對保險及證券方面,金管會表示,大陸方面各有3項和1項承諾,台灣對大陸則無承諾,其中,證券期貨業登陸申請QFII(合格境外投資者)及保險業532條款都將從寬認定。

在保險方面,對於中國大陸允許台灣保險業者申請准入門檻「532條款」,即資本額50億美元以上、設立滿30年、在大陸地區設辦事處2年以上部分,在透過ECFA洽簽後,將可以用整合或策略合併所組成的集團,來作為認定標準。

金管會保險局解釋,這代表台灣保險業者對532條款可以獲得從寬認定,金控母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合併計算年限或資本額,初步估計受惠的金控有2至3家。

在證券期貨業方面,.大陸對台灣證券期貨業申請QFII給予便利;證交所、期交所列入大陸QDII投資金融衍生產品交易所名單;並簡化台灣證券從業人員在大陸取得執業資格程序。

金管會證期局指出,台灣已有7家業者申請QFII資格,由於在中國要申請QFII十分複雜,除需證監會同意 還要外匯局同意,但透過ECFA協商,中國允諾縮短台灣業者申請QFII的核准時程。

另外,金管會也提到,在金融服務業的早收清單中,也有會計、審計方面的承諾,主要是台灣會計師事務所在大陸地區執行臨時審計業務的停留期間,將由目前的半年延長為1年。

文章來源: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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