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今(4)日表示,台灣高等
法院前法官羅紀雄遭上午主動到北檢說明,指他因身體狀況不好到醫院就醫,加上有私事待處理,並未如外傳所謂「脫離監控」。
媒體報導,判刑11年確定的羅紀雄在2日擺脫檢調人員監控,下落不明。台北地檢署發言人王文德今日下午澄清,羅上午到北檢說明,表示他是因為就醫等因素,沒有脫離監控。
王文德說,羅紀雄因發監執行日期未到,檢方因而在訊問後將他飭回,並諭知羅紀雄應在發監日期準時到案執行。
羅紀雄被控收受賄款、改判吸毒被告無罪,全案歷經七度發回更審,最高
法院8月26日駁回其
上訴,全案定讞。羅被依貪汙罪及枉法裁判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褫奪公權7年,並沒收賄款100萬元,這是首件法官被認定構成枉法裁判罪的案件。
文章來源: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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